在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一座曾经停工数年的“烂尾楼”——蓝谷小镇低层区,在2025年早春的一场喜雨中迎来了复工的曙光,这一变化不仅标志着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中院”)在化解“烂尾楼”难题上的重大进展,更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事件背后的创新模式——业主自筹共益债,以及它如何帮助蓝谷小镇的业主们走出困境,同时为读者提供实用的见解和解决方案。
蓝谷小镇低层区于2019年开建,原计划打造为高端别墅区,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在2021年被迫停工,开发商随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无力完成复工交付,长时间的停工不仅导致小区已建成部分因自然风化、水土流失等原因出现损毁风险,更让购房业主们陷入了无尽的焦虑与困境。
作为破产债权人,购房业主们迫切希望尽快收房止损,但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和法律保障,他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面对这一困境,业主们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团结起来,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在业主们的强烈呼声下,株洲中院创新性地提出了业主自筹共益债模式,为蓝谷小镇的复工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共益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债务,通常具有优先清偿顺位,这一模式的提出,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还为业主们提供了法律保障。
由于业主自筹共益债为新生事物,相应的共益债借款协议缺乏先例参考,株洲中院指导管理人、购房业主集思广益,反复研究,最终起草了业主自筹共益债借款协议,厘清了购房业主(共益债债权人)与破产管理人、破产债务人之间的共益债权利义务关系,这一协议的签订,确保了业主自筹共益债具备完善稳妥的法律文书依据。
为确保业主自筹共益债的偿还预期,株洲中院还将蓝谷小镇低层区内的应收账款等资产作为共益债借款担保,这一举措既保障了业主的资金安全,也为复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在“府院联动”机制的积极推动下,株洲中院指导管理人配合渌口区政府相关部门,争取到了烂尾楼拯救场景下的验收办证优惠政策,进一步保障了业主的收房办证预期。
在多方支持、配合下,业主们参与自救的热情大为提高,他们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业委会,并实现了高度自治,业委会成员们积极与株洲中院、管理人、造价公司等多方沟通协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在株洲中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全力配合购房业主委托律师开展尽职调查,并支持业主委托造价公司编制工程预算,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工程预算大幅度核减,挤出了造价水分,在资金层面极大地降低了矛盾化解难度。
经过业主们的共同努力,蓝谷小镇低层区B、C、D区域的后续施工由96户业主筹资1143万余元进行,剩余A区66户业主已筹集617.5余万元,E区24户已筹146.24万元,预计也将尽快动工,本次复工的顺利进行,不仅让业主们看到了收房的希望,更让他们深刻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
蓝谷小镇低层区业主自筹千万复工的成功实践,不仅为株洲市乃至湖南省的“烂尾楼”问题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路径,更为全国范围内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蓝谷小镇低层区业主自筹千万复工的成功实践,不仅为购房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更为他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蓝谷小镇低层区业主自筹千万复工的成功实践,不仅为株洲市乃至湖南省的“烂尾楼”问题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路径,更为全国范围内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一事件充分展示了创新思维、多方协作、法律保障和业主自治在解决复杂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够借鉴这一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共同推动“烂尾楼”问题的解决,我们也希望购房者们能够增强风险意识、积极参与维权、关注政策动态并探索创新模式,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居住环境。
通过这一事件的深入分析和探讨,我们不仅对“烂尾楼”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看到了团结的力量和创新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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