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协议书 篇1施工方(甲方):
安装方(乙方):
设备租赁(使用)安全协议书是甲乙双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后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应按协议的内容各负其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一、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各种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技术要求。
2、塔吊使用期间的所有权属甲方,但乙方在安装及拆卸期间负一切安全责任。
3、甲方随机配备二名专业塔吊司机持证上岗,塔吊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所派操作人员服从乙方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5、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权随时收回塔机的使用权。
6、甲方负责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维修工作。
二、乙方安全职责
1、 乙方必须配备专业的指挥人员持证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为塔机单独设置回路及专用配电箱并作重复接地。因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有责任保证设备及一切附件在安装及拆卸期间不得丢失和受到人为损坏,否则应照价赔偿损失。
4、 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一律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安装及拆卸过程中负责对塔机巡检、维修、保养及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术性能。
6、 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塔机的安全管理,保证使用安全。
7、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专人维修,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修理必须随叫随到,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为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8、乙方负责对塔机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监督,制止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1>被吊物重量超出机械承载范围不吊2>信号不清不吊3>重量不明不吊4>吊物下方站人不吊5>吊物上方站人不吊6>立式构件不吊7>散物捆绑不牢不吊8>零碎物无容器不吊9>大模板无卡环不吊10>埋在地下物不吊)。
9、乙方应定期对塔机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10、乙方有权随时检查塔吊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有权对违规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对于甲方塔吊司机消极怠工,影响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操作人员。
11、针对六级以上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乙方应停止塔机作业,并采取相对防护措施。
12、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3、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起重机械的现场防护工作,应当在起重机械工作的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起重机臂架、吊钩活动、覆盖范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协议书 篇2本人已申请学校利用假期间把过去被耽误的功课补上,为了搞好学习,特向老师做如下保证:
一、上课期间本人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安排,听从学校领导、老师的指挥,不折不扣地按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来学习、生活。
二、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无故缺课,不早退,上课不睡觉等。
三、在校期间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时间,努力学习,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学习任务。
四、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物的保管,绝不给学校领导、老师添乱,烦心。若本人擅自离校,不论发生任何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五、爱护公物,生活俭朴,绝不浪费水电。
以上保证,本人一定做到,若有违反,自觉停课回家。
保证人: 班
年 月 日
初中暑期补课班安全协议书范本
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提高您孩子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帮助他们尽快赶上其他同学,根据××××学校“××××计划”,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商定,学校决定集中三、四、五年级共计×××名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编为一个教学班,选聘全校最好的教师,利用××学校教育助学奖励基金,为他们提供无差别的`基础知识免费补习,使他们度过一个有益、充实而安全的假期。为了确保补课期间的安全,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补习时间安排
补习共分四个阶段,每阶段连续补习5天,中间休息1天,到××月××日结束。
第一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二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三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四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补习结束。
作息时间:上午8:00到校,8:10上课,中午11:20放学;下午2:20到校,2:30开始上课,下午4:50结束并打扫卫生,5:00放学。每天7节课,语文、数学、英语各2节,体育1节。
二、学生补习期间安全协议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雷雨、防溺水、防坏人,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自己。
2、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
3、家长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时一定要由家长写请假条(或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补课期间有一次旷课或两次以上迟到行为,则取消补习资格。
4、对于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长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与参加补习的邻近的孩子一起结伴而行。
5、家长应该敦促孩子在家按时、独立完成补习期间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补课间隙监督孩子不要去河边游泳,山上玩耍。
6、学生在校补习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7、补习期间,学校大门上锁,原则上谢绝家长来访。如果孩子违犯学校纪律,采取非正常手段私自逃离学校,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8、协议有效期限:××××年××月××日上午8:00至××××年××月××日下午5:00终止。
9、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签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长签字:__________(同意)
××××学校
××××学校家长委员会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3甲方:幼儿园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________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________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协议签署于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临时脚手架在搭设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员工在搭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责任协议。
1、工程项目名称:四流南路段外立面整治脚手架搭设工程
2、工程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______号
3、工程范围:外墙脚手架搭设防护及拆除
4、协议期限: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完毕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施工当中应派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
二、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人员应遵纪守法,不准在工作和休息中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作业人员上岗证均复印备案,附在本安全协议附件上以备查。
五、脚手架搭设及防护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应在施工工期内保质完成,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每天________元扣罚,工期不顺延。
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保险,若没有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物资及居民物品,若有破坏及偷盗行为除照价赔偿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甲乙双方协商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单价每平米十元(脚手架搭设包含挂网、铺板等一系列施工、防护措施及总包要求的其他方面),面积计算方式:按总包计算方式,结算方式: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无其它质量问题付到总价款的________;脚手架拆除完毕无其它问题付清尾款。
八、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九、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5XX单位,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好的保证可靠的供电和电网的安全,协议如下:
一、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分界点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二、 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用电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用电方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高压入网证上岗, 严禁无证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3、用电方必须向供电方的用电检查部门报送变(配)电值班人员名单;如值班人员有变动时,必须书面通知供电方的调度部门和用电检查部门。
4、未经供电方用电检查人员同意,用电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5、用电方必须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用电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供电方对用电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供电方不承担因用电方电气设备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责任。
2、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用电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导致电网不安全运行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电方承担。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用户产权的线路发生任何事故,供电局不承担责任。
7、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四、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20xx年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 月1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 两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一 份。
供电方:(签章) 用电方:(签章)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 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6值清明小假期,同学自发组织出外游玩,为提高、强化同学们的纪律观念和法律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同学们的出行安全,保证游玩的顺利进行,同学们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次出行旅游取于于自愿,有集体推选队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二、此次活动为非营利性活动,一些活动费用自付,对于活动的相关活动事项及安全事项参与前都须详细了解,参与者应听从队长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出行、参与活动;
三、活动前队长对大家讲解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参与者须严格执行,有意见可在活动前向队长提出,活动中不得再无故反对活动安排。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集体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或因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出游活动队长有义务事先向同学们讲解活动详细安排及安全意识强化教育,并且在活动中组织安排活动细节,协调各项事务。其他人员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协助队长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参与者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六、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队长,经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七、参与者应切实注意个人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及景点规定,因自身原因造成各项损失须自行负责,负责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严禁在未开发景区及其他危险和潜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九、该协议自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队长及参与者代表各一份。
队长确认签字: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XX、XX、XX、XX、XX……
安全协议书 篇7一、比赛承诺
篮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即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凡参加本次篮球比赛的人员(含活动发起人或领队)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1、篮球活动是一项对本能盒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本能及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以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活动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责任。
2、篮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保护装备,因个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比赛期间(比赛开始起到比赛结束)。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以及所需要的后勤保障。(不含医疗保障,各队需自行准备医疗人员)
4、比赛期间活动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自己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队长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自己承担。、
5、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6、篮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二、个人承诺
本人以清除认识到篮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汽修应用与维修专业部 “车易家杯”篮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篮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篮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汽修应用与
维修专业部“车易家杯”篮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三、球队承诺
由于篮球运动是项集体运动,参与方是以球队为一个单位,所以本次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与参与此次比赛的球队负责人签署上述协议后,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收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
1、水府古寺
建于东晋末年,原址在太白湖西庙儿咀上。其寺历史悠久,饱经沧桑,几迁几废,记载资料残存。现仅存洮绪卅提重伸长寺序一篇,序中云:太白湖滨水府古刹者,东晋城宋公飞仙来梅驻锡之始地也,飞仙去后,乡人修以祀之,盖二千余年。旧址残垣中,发现元朝皇庆年间断碑一块,碑身残缺,字迹斑驳仿佛能辨认隋开皇庙儿咀、青莲庵等字样。又据前清黄梅县志载:唐武德九年,诏沙罗咀建庙,足见水府古刹建立之久,实属道教圣地。
历史上北方移民向南大迁,并没有多少人在太白湖定居下来,说明太白湖之水乡泽国极度荒凉,从南北朝到残唐五代,从金乱到宋元之间,北方难民大多逃到江南去了,成为客家人。直到明代,特别是永乐年间之后,政局较稳定,许多人又从江南迁回到江北,在各地寻觅定居点,太白湖也开始被许多姓族看中,才有了沿湖十三姓。太白湖方圆几十里之遥,鱼肥莲茂,资源丰富,在封建时代,湖面由沿十三姓管理,水府寺乃十三姓之公庙。据郑公塔残碑记载,早在南北朝时,湖西北沙路咀就建有寺庙,专供梅同福主,因为沙路咀地势高,定居的人们较早,后在唐初武德年间,唐高祖李渊曾下诏在沙路咀窑下墩重建庙堂,仍供梅山福主。
明末清初,水患连年,庙宇多次崩塌,后来一直因陋就简,随塌随修。到清光卅年,因山洪突发,把整个寺宇推走。适值沙罗咀(水府西寺)被兵火所焚,于是两岸沿湖的群众(同属黄梅太白镇)集议于沙罗咀东垸,决定重修水府寺,把东西二寺合并一起。在湖南龟山头上,破土动工,建起前后两栋万字垛大佛殿,座山临湖。拥有田园柴山数十亩,僧徒十数人,还铸造一口四百斤的大钟,二百斤的铁签筒。为富主神像出游,特铸一乘三百六十斤的大铁轿。自此,香火日盛,名振黄广。当时,太白湖襟连长江,上通江汉,上下连皖、浙,商船军艘频繁不绝,若逢阴雨连绵,风狂浪恶,来往船只,借助天灯,明确方向,船公渔人,焚香朝拜,飞仙之誉,盛满东南。
清末民初,水府庙就是太白湖渔业的议事厅。解放后,湖山大改造,龟山寺院改建捕鱼指挥部。一九五五年黄冈地区建太白湖养殖场时就住在水府庙里,一直到文革时,庙堂才全部被毁。
水府寺又名水府庙,即现在太白湖成鱼队所在的位置。现重建在武穴市花桥镇向垸村,距太白湖成鱼队1.5公里。
2、郑公塔
郑公塔原名椿山塔,位于郑公塔镇东约300米的太白湖滨。号称鄂东第一塔。1985年被湖北省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塔石基砖身,高19.74米,七层八角密檐式,用10余种型号的砖和9种型号的瓦筑成。底层周长18.5米,墙厚1.05米,高3米,对角内空3.8米,成锥体形。内有三层木楼至顶,每层安有神像供祀,外墙正壁嵌有古朴花纹图案,各层由不同式样的琉璃青瓦铺盖,顶部为葫芦形三级铜铸塔顶,为国内罕见。铜顶由八条铜链系至八角,每角产吊铃。八角垂挂着金链,每角悬有紫铜吊铃,遇有微风拂过,发出清脆悦耳的风铃声,倘若一人-这寂静安谧的旷野中,静听风铃,仿佛天籁之音。塔身青灰,约20度倾斜。因此有鄂东“比萨斜塔”之称。此塔始建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936—941年),明宣年间僧人行铨在原址重建,明成化三年(1467年)10月又由僧人继寿重修。迄今塔形完整,图案犹新,铜铸塔顶尚存。塔顶上还长着一棵四季葱绿的胡椒树。
相传为当地一郑姓人氏所建,故名郑公塔。清同治壬申《广济县志》载,“因郑公者不知其名,宦居兹土,舍地建塔,名椿山塔,俗呼郑公塔”。郑公塔山峦拥后,湖水绕前,湖光山色,景趣盎然。《广济县志》有诗咏 此塔:“一塔犹今古,孤危耐雨风;湖山环锁外,烟月影笼中;阅历经唐晋,周围半桧松。”
如今,此塔连着“禅居寺”,伴着“功德桥 ”,形成了'脚踏新月”、“塔顶银盘”、“寺塔映霞”、“斜塔吊月”、“顶溢蕉香”等多种景观 ,令无数文人墨客、善男信女慕名而至。
郑公塔座落在华阳水道太白湖滨,渐成为南来北往的点点帆船的灯塔标识。郑公塔港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港口。郑公塔方圆百里,居民稠密,集市繁荣。港内帆樯林立,米市、猪市、鱼市人头攒动,为华阳水系一颗明珠。沧海桑田,随着长江航道南迁,昔日繁荣的华阳水道只留下串珍珠样的湖泊。点点白帆停留在历史档案,作为古时的灯塔郑公塔风韵犹存,被列为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成为华阳水道上太白湖滨一处名胜古迹。
郑公塔和胡椒树
郑公塔塔顶上长着一棵四季葱绿的胡椒树。塔前有一条河,金沙银水。 塔的四周,青松绿柳,风景迷人。
传说这座塔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当时,有个大财主想造庙建塔,以保郑公塔这一块风水洪运不衰,财气 不退。 建塔要用童子伢儿奠基。这大财主选了一个九岁的小姑娘,把她活埋在塔基之下。说也奇怪,那天晚上 ,三更时分,建塔的匠人、民工听到这小姑娘的哭声。于是,这消息马上就传开了。打从那天起,天天晚上可以听到小姑娘悲惨的哭声,直到第二年立春那天,塔顶上长出了一棵胡椒树来 ,才没听到哭声。那胡椒树见风就长,没多久就长大了。每到深夜,你若走到塔前,就可以闻到那散发出来 的香气。大财主听到,跑来看树。他走到塔前,刚闻到那香气就昏倒了,险些跌死。大财主醒来,气得要命,叫狗 腿子放大火烧树,那树却越烧越发,青枝绿叶烧不死,郑公塔上的那棵四季飘香的胡椒树至今还在。
3、武山湖
古名青林湖。《尚书》载:“江水过九江,至于东陵,西南流,水积为湖。”湖西有青林山,故谓之青林湖。这在北朝郦道元的《水经注》里是有记载的。武山湖是因为武山得名,又叫午山湖。穴在《尔雅》里是水道的意思,而《元和郡国志》和《尚书》(禹贡里武穴被称为东陵,因为黄冈旧称西陵。禹贡载,东陵是扬州和荆州的分界)里面称武家穴为九江第一穴。武山湖收受梅川、大金、铁石等河来水以及黄泥湖的水,经丰收大港入太白湖,或经武穴大闸入长江。湖底高程13.2米,常年水深1.2米。原有水域面积3.09万亩,经70年代初垦殖后,减至2.27万亩。
此间远避尘嚣,试听岸畔渔歌,川原牧笛,蝉吟鸟唱,涧响泉鸣,万簌谱成协奏曲;
这里别有天地,且看寨上春山,湖中秋水,稻黄棉白,雪素梅红,四时绘出自然图。
第一次阅读这副对联的时候,武山湖便牵扯了我审美的神经。后来又通过报章了解到武山湖的传说。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大战陈友谅之时,兵败退至武山湖畔。但见湖水茫茫,前无渡船,后有追兵,朱元璋仰天长叹:“天助我生,天绝我死!”话语未了,只见两条大鲤鱼,一青一红飞快游来。朱元璋慌不择路,一步跨到红鲤背上。那鲤鱼摆动尾巴,驮着朱元璋疾驰而去。青鲤紧紧跟随。陈友谅策马追至湖边,急忙放箭。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青鲤往水面一跃,挡住了那支射来的箭,正好射中鱼腹。那鱼顿时变成一座孤岛,这便是今天的武山寨。这湖便称作武山湖。传说有无历史根据,我无意去考证,但神奇的武山湖却一直让我有亲近她的冲动。鸡年初夏,我到武穴,正好有了一个亲近它的机会。
武山湖位于武穴市南部四望、石佛寺、阳城之间,古名青林湖。《尚书》载:“江水过九江,至于东陵,西南流,水积为湖。”湖西有青林山,故谓之青林湖。这在北朝郦道元的《水经注》里是有记载的。武山湖是因为武山得名,又叫午山湖。穴在《尔雅》里是水道的意思,而《元和郡国志》和《尚书》(禹贡里武穴被称为东陵,因为黄冈旧称西陵。禹贡载,东陵是扬州和荆州的分界)里面称武家穴为九江第一穴。武山湖收受梅川、大金、铁石等河来水以及黄泥湖的水,经丰收大港入太白湖,或经武穴大闸入长江。湖底高程13.2米,常年水深1.2米。原有水域面积3.09万亩,经70年代初垦殖后,减至2.27万亩。
这里风景秀丽,水肥鱼美。湖光山色相映成趣,自然风光如诗如画。四周畴野膏腴,水系与长江相连,泥层深,水质良,浮游生物丰富,宜青、宜草、宜鲫、宜鲤,尤为鲢鳙养之乐土。所产鲜鱼个大体肥,味道鲜美。传说以该湖之水煮该湖之鱼,不需添加任何调料,汤水便会浓如奶汁,用筷子挑得出丝来;味道纯正自然,酽稠得可以粘得住嘴色。改革开放以来,这里成为武穴举足轻重的商品鱼基地。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其水产品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该湖注册的“武山湖”牌鳙鱼、鲢鱼、黄颡鱼获得国家绿色A级产品认证。
4、横岗山
位于市境北部,最高峰815米,素有鄂东屏嶂之称,横岗山茂林修竹,郁郁葱葱,隋唐开山,寺庙林立,景点多而集中,横岗山耸翠为古十景之一,1988年经省民宗局批准,正式开放佛寺活动。1992年被林业部批准成立“横岗山森林公园”,成为毗邻省、县(市)宗教活动和旅游观光 的名山胜地。东西长6.4千米,南北宽1.5千米,纵观全园,酷似一条巨龙,头东尾西,横跨武(穴)蕲(春)两市县,武穴境内地属余川镇、梅川镇、森林公园等三处管辖,东有太平乡近年修扩的盘山公路18千米直达山顶,西南有三条便道,多为石砌梯道,约23千米人行步道通达各主要景点,近有800罗汉石窟建筑成功正待开光,与庐山可比美,可称“吴有匡庐,楚有横岗”。
5、双善洞
位于武穴市田家镇山上村笠儿垴西侧。隔江与半壁山相望,相传石时有一对仙男仙女常出入此洞,专施善福于人间,故名。洞门高2米,宽约1.5米,上方刻隶书“双善沿”字样,门外石辟8处刻有诗文,明朝名士吴国伦作有《游阳城洞记》,记叙其景,此洞分三洞十八重之多,层层相连,洞洞相通,洞中因里外气流流动缓慢,终年四季如春,云雾缭绕,故为避暑胜地。
武穴历史悠久,据考古学家最近在境内大金镇尺山遗址发现,远在新古器时代3000-5000年以前,武穴就有人类活动。在夏商周时代(公元前20世纪--公元前11世纪)属荆州管辖;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属楚国;秦(公元前221--公元前207前)属九江郡;汉(公元前206--公元220年)属江夏郡(《湖北通志》载:“广济为汉蕲春、浔阳二县地);三国(公元220--265年)属吴,隶属蕲春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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